没有共同体的概念

没有“我方”“我所处的共同体”的概念。

不为自己争取利益,总是自动站在“客观”/“中立第三方”/“全人类”/“上帝”的立场上考虑问题。这是很多人的一个很大的思维误区。

我怎么跟你们形容呢?就比方说,我前几天刚回答了一个问题——

如何评价「尼哥」一词在国内网络上被广泛使用这一现象?​

这里面很多答主有个逻辑,叫做“你们歧视黑人的时候,怎么不想想白人歧视我们的时候?”

说实话这个想法我就很难理解,我不断地思考,不断地询问自己:

“难道说白人歧视我们,是因为我们歧视黑人吗?”

“难道说只要我们不歧视黑人,白人就不歧视我们吗?”

好像并不是这样啊!

白人歧视我们,有时候是因为利益,比如我们抢了他们的工作,抢了他们的女人;有时候是因为文化,比如我们吃内脏,吃狗肉,白人不吃;更多的,只是纯粹因为看你不爽。就是因为你是异类,是异族。你黄皮肤、闭眼角,跟我不一样,就是歧视你没商量。

哪有哪个白人歧视中国人是因为“中国人歧视黑人”的啊!哪里有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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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排华法案,难道是因为华人歧视黑人?

而且这个逻辑的信奉者貌似还挺多,我非常纳闷。最后我想了半天,感觉有了一点灵感——

他们不是站在“我是中国人,是汉人,我该如何捍卫自己的利益”来考虑问题的,而是站在“客观”/“中立第三方”/“全人类”/“上帝”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的。

什么意思呢?他们好像觉得,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老天爷/上帝。“人在做,天在看”,老天爷看到了你不歧视黑人,好,奖励你一朵小红花。以后白人遇见你了,一看这朵小红花,“哇噢!这个小ChingChong不歧视黑人!那行吧,我也不歧视他了,你看我们多和谐呀!”

你想一想是不是这个感觉?!是不是很可笑!

评论区有一位老哥又说了,“作为一个汉人,我更信奉孔子说的‘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’”。

好,这句话特别好。我且不说就在黑人这个问题上,孔子还有一句话可能更合适,叫“以直报怨”,咱们就单单说说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这句话。

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有没有边界?是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?

打个比方,谁都不想被切成肉块加八角大料在铁锅里炖吧?我估计猪也不想,这算是“己所不欲”了吧?那结果怎么就“施于人(猪)”了呢?为什么不贯彻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了呢?

因为我变不成猪,我的后代也变不成猪,不管我对猪做了什么,只要在一定规则内,只要不损害其他跟我一样的人的利益,就不会有任何问题。我对猪不需要讲任何道德,因为我跟猪之间界限分明,不是一个共同体。

这就是极端素食主义者、极端环保主义者们犯的错:把道德所适用的范畴无限扩大,反而伤害自己的利益。说什么猪也有痛觉啦,鱼也有痛觉啦,植物也有痛觉啦,不样我们吃猪,吃鱼,吃植物。这不是纯属有病么!我能变成猪吗?能变成鱼吗?能变成植物吗?极端素食主义者是不是又自动站在上帝的视角上去看了?是不是又忘了自己是人类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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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:我特么教你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”,不是让你用在黑人身上的

回到黑人这个问题上来。我知道很多人想说,猪鱼植物毕竟不是人类,黑人也是人类的一员啊!

是没错,不过话说回来,你能变成黑人吗?你的子孙后代能变成黑人吗?你和黑人是一个共同体吗?不是的呀!所以还是那句话,我们和黑人之间只需要遵循利益博弈出来的一般性规则(比如不能随便杀人,因为会给其他汉人带来麻烦,这纯粹是出于利益博弈),而不用讲求类似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这样的高阶道德。

很多人歧视黑人是因为他们素质低下,传播艾滋等,觉得“我歧视他们的合理性来自这里”。这心理其实在我看来也不全面。哪怕白人素质高、讲道理,但是他只要歧视我们汉人,跟我们汉人有利益冲突,我一样支持咱们歧视回去!甚至主动出击!白人骂咱们眼睛小,咱们就骂他们狐臭大!完全无所谓,汉人和白人又不是一个共同体,怕什么?

有人又要说了,你这样歧视来歧视去,就不怕不同地方之间,地域黑盛行?不怕民族内部也撕裂?

还真不是,我一东北人,在南方生活两年就能无缝融入,再生个孩子他就是纯南方人了,这叫不是一个共同体?我歧视南方人对我有什么好处?为了方便未来歧视我自己的孩子?现代社会,本民族之内,频繁的迁移和通婚早就消弭了地域的界限,共享一样的语言、相貌、历史记忆,让我们对外的边界牢固不可破,对内的流动畅通无阻。这还是在有户籍制度这一巨大的不利因素存在的前提下(这也是地域黑的主要成因)。等你再看看,以后没了户籍制度,地域问题还是问题吗?

再说一个点,总是站在“中立第三方”“上帝”的立场上,不会抱团维护利益,正是海外华人屡遭迫害的直接原因(根本原因暂不细论)。很多海外华人(也包括国内汉人)对民主的理解完全是错的。他们的理解好象是,只要我乖乖的,我一直遵循某种名为“民主”的道德,“民主制度”就会保障我的所有权利。这个“民主制度”其实就相当于以前的“青天大老爷”的替代品。实际上完全不是这样,民主就是抱团取暖,少数服从多数。所有族裔都要抱起团来,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,而不是指望一个“中立第三方”、“客观上帝”来帮你做这个事情。

这最后一点,关于民主政治,就算是对题目所问的“思维误区”的一点引申罢!

总结一下,共同体内,遵守道德;共同体外,遵守利益博弈达成的规则即可,这跟道德是两码事,是可以随时翻脸的虚情假意。不要在面临共同体之间的冲突时,站在什么“客观公正”“中立第三方”的视角上看问题,没有用,不是自己人就不是自己人,搞这套反而显得特别贱。

最后,共同体就是民族。以上。

统一回复评论:

关于地域矛盾:地域矛盾的根本原因是本朝各地之间利益不平衡,政治制度上,各地方ZF把各地方视作封地,各行其是,户籍制度造成很长时间内一个民族内并没有流动性可言。利益的不均造成了地域之间的对立,然后其根源并不在于“某省人”or“某地人”,除了某些雷打不动的特权地区外,其他地区都是受害者。然而地域利益不平等产生的隔阂,并不会长期存在。只要有一个代表民族的ZF,地域隔阂会随着地域界限的放开、各类特权的取缔而最终消失,因为相貌、语言、历史记忆并没有产生差别。这才是共同体的意义。